《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進境物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徵
收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維持現行對進境物品免稅數額的規定總體不變,包括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
稅額度為5000元(人民幣.下同),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為2000元,
個人寄遞物品應納稅額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稅放行。自港澳進境居民旅客免稅額度等另有規定
的從其規定。同時,《辦法》結合近年實踐情況調整完善部分規定,包括將可通過寄遞渠道進境
物品的限值由現行800元、1000元統一提高至2000元,降低可免稅攜帶進境的雪茄數
量等。
根據《辦法》,寄遞物品是指個人以郵件或者快件形式寄遞進出境的個人自用物品,不含跨
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總值2000元以內的寄遞物品,或者總值超過兩千元的不可分割單
件寄遞物品,按照簡易徵收辦法合併徵收關稅、增值稅、消費稅。(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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