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備受關注的《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下稱《規定》)
將於12月30日起施行。廣東省公安廳今日上線廣東廣播電視台《廣東民聲熱線》欄目,就電
動自行車管理等焦點問題作出回應。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丁文介紹,廣州將於明年
上半年推出針對外賣等行業的專用號牌,以及配套的管理規定,相關號牌將由相關企業申請,並
僅限本企業員工使用。
廣東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涉及領域多,呈現點多面廣態勢。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
局長劉鋒表示,省交管部門倡導對電動自行車分類管理,將「私家車」與「企業車」進行區分。
目前將結合《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施,以廣州作為試點,進一步推進分類管理的試點
工作,以便推廣到全省。
劉鋒又提到,截至11月,全省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2586萬輛。今年以來,全省
共有9400餘宗交通事故與電動自行車有關,造成1195人死亡,其中事故數上升2﹒7%
,死亡人數下降11﹒2%。
*廣州交警:將約談配送平台,放寬外賣配送時間*
對於《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不少外
賣員反映這將導致配送超時,丁文解釋,這並非廣州市首創,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
通安全法》;廣州交警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約談配送平台,督促其優化算法,放寬配送時間,
落實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目前廣州市共有10家較大的配送平台,均已建立了日常溝通協調機
制。
此外,丁文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混行等問題較為突出,廣州市目前已建成非機動
車道2966公里,在259個路口配套設置了非機動車信號燈。但受限於道路資源,仍存在車
道缺失、過窄、不連貫等問題,缺口較大,廣州交警已將其納為明年的重點工作,進行改善與解
決。(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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