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順豐控股(深:002352)公布,近日收到中證監出具的《
關於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公司擬發行不超過6﹒25億股境外上
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根據備案通知書,順豐控股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
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順豐控股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
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順豐控股去年8月21日首次向港交所(00388)提交上市申請書,高盛、華泰國際、
摩根大通為聯席保薦人。據順豐當時表示,順豐計劃在18個月內完成赴港上市。不過,內地證
監收緊中企海外上市監管,順豐遞交申請後6個月,因期間未完成聆訊或上市,申請自動失效。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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