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發文通報,今日一審公開
開庭審理了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周軍貪污、受賄案。周軍被控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公
共財物1﹒54億餘元(人民幣.下同),以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2151萬餘元。
檢察院認為,相關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通報文章並未提到周
軍有否當庭「認罪悔罪」,僅稱公訴機關出示相關證據後,周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而控辯
雙方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軍亦進行了最後陳述。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案件
擇期宣判。
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周軍在2019年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上海實
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周侵吞公共財物,共計1﹒54億餘元;同時,在
2006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上海星河數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上海實業控股
有限公司(00363)副董事長、行政總裁,上海實業環境控股有限公司(00807)董事
局主席,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投資、經營活
動、相關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151萬餘元。
55歲的周軍1996年加入上實集團,除了案情中的職務外,還曾任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實
業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00563)執行董事、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00576)董事長等職,去年11月被通報受查,今年3月被「雙開」。中紀委國家監委宣
布對周軍雙開的通報指出,周軍的問題除了收受賄賂外,還包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從未樹立
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痴迷於搞迷信活動,入黨動機不純
,把加入中國共產黨作為謀求仕途發展的資本」、「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隱瞞入黨前嚴重錯
誤」、「長期佔用公司房產歸個人使用」、「擅自決定支付未立項項目款,致使國有資產存在損
失風險」、「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肆侵吞國有資產」。(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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