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完善成品油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
》,稱為提高成品油管道運輸效率,保障成品油穩定供應,決定對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
公司跨省成品油管道運輸價格實行彈性監管機制,由國家發改委核定最高准許收入,國家管網集
團在不超過最高准許收入的前提下,與用戶協商確定跨省管道運輸具體價格。
*每年可與客戶協商調整一次價格,監管每3年清算一次*
《通知》表示,國家管網集團應在不超過最高准許收入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管道建設運營成
本、市場需求情況、替代運輸方式價格等因素,與用戶公平協商確定跨省管道運輸價格。國家管
網集團可根據國家發改委核定的最高准許收入,與用戶適時協商調整管道運輸價格,每年最多調
整一次,並與原有價格水平妥善銜接。首次調整價格時,確實難以協商一致的,由國家發改委按
照與管道運輸相同或相近路徑的其他成品油運輸方式中最低價格確定管道運輸價格。
最高准許收入監管周期為3年。每一監管周期開始前,對上一監管周期年度平均管道運輸收
入(不包含新投產管道產生的收入)超出最高准許收入的部分進行清算,並在核定最高准許收入
時予以扣減。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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