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東北電氣(00042)公布,2024年4月28日收到海
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海南省一中院就原告王娟與被告東北電氣、中審眾環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海南省一中院認為,原告王娟
的訴訟請求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院不予支持,應予駁回。
根據上述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東北電氣無須承擔責任。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本案進展
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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