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等多部門對最新修訂
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進行公開徵求意見。與現行標準相比,這次「新國標」做了一些
改進和提升。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所用非金屬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
比例。
其次是防範非法改裝行為,明確了電動自行車控制器、蓄電池、充電器應具有互認協同功能
,從技術上增加篡改難度。
為了保障騎行安全,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
25km╱h,還增加了北斗定位、實時通信功能。
此外,為了提升產品實用性,將使用鉛蓄電池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kg放寬至63kg,
並且,不再強制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建議自覺抵制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車速的行為*
工信部表示,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主要是考慮如果車速過
快,將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發生概率。
據了解,先前政策已規定電動自行車限速25km╱h,但在實際生活中,有些商家可提供
「解碼」服務,解碼後的電動自行車車速超過25km╱h,有些可達60km╱h。
工信部建議,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消費者應自覺抵制通過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車速的
行為,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給予生產企業6個月的過渡期*
這次《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公開徵求意見將持續1個月,將根據收到的意見對標准文
本進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動審查、報批等工作,爭取盡早發布。
「新國標」正式發布之後,會給予生產企業6個月的過渡期,用於設計、生產新產品。此外
,還多給了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便於商貿流通企業消化按照老標准生產的庫存車輛。(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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