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半自由行攞著數 邊間回贈係最高?
25/09/2020
強積金(MPF)制度推出時,僱員沒有選擇受託人的自由,收費高昂更為人詬病,其後在社會壓力下,催生了「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近年更推出「預設投資策略」(DIS),管理費亦漸見下調。不過,大家又是否知道,「半自由行」也可為打工仔帶來著數,皆因不少MPF受託人為吸引成員「轉會」,都推出基金單位回贈,變相為退休金加碼。臨近年底,趁每曆年一次的「轉會」時間將完結,打工仔不妨承勢賺取著數,順便檢視一下MPF投資組合,選擇合適自已的受託人。
半自由行?乜嘢嚟㗎?
強積金終日為口奔馳,港人一般對退休才可動用的MPF較少打理。所謂「半自由行」,是指計劃實施後,打工仔每公曆年(即每年1月至12月期間)可以轉移現職強積金帳戶中,累積下來屬於自己供款的部分至心儀的其他強積金計劃一次,無需受老闆選擇的公司所限。
在「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下,打工仔每公曆年(由1月至12月)可轉移一次現職帳戶屬於自己供款的部分到其他受託人
假如你2019年11月1日入職,每月收入為15000元,僱主及你均需供款5%,即每月各供750元。一年之後,即2020年11月,強積金戶口中的累積供款便有18000元,其中你和老闆各自共供款9000元。老闆選擇了A受託人,老闆每月便會自已和替你供款,即使你是否鍾情於A受託人。
假設你希望由A受託人轉至B受託人,你可以每年轉會一次,但只可以轉走自己供款的部分,即在每月人工扣除那總共9000元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而已,並只可全數一筆過轉出,不可分拆。而老闆那9000元供款,會繼續留在原有的A受託人。
選了一次之後是否一勞永逸?非也!一旦轉移申請成功,僱主日後仍會繼續將僱員的供款供到A受託人,所以想每年都將僱員的供款轉會到B受託人,你便需要每年「出手」。
(Shutterstock圖片)
轉會需要每年「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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