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加辣】那些年政府出過的「辣招」
11/04/2017
政府再出招,針對以一份文書購入多個住宅物業(「一約多伙」)的交易修改法例收緊機制,相關交易須劃一繳交15%印花稅。
港府自2009年開始多次出招,連同今次差不多八年內,已共五度推出樓市辣招加上金管局七度收緊按揭。回顧過去出招之後,樓價都只曾輕微下調,至今已勁升逾一倍。政府再出招,成效如何拭目以待。以下為大家回顧過去政府推出的遏抑樓價措施。
(CNS圖片)
2009年6月-收緊豪宅按揭成數
措施:
2000萬元以上豪宅按揭成數最高上限五成
2010年5月-收緊非自住物業按揭成數
措施:
1)1000萬元以上非自住物業按揭成數上限五成
2)主要收入並非源自香港,按揭成數上限再下調一成
3)資產淨值計貸款佔入息比率上限五成
4)銀行需為貸款者進行壓測
2010年11月-收緊非自住業按揭成數、首度推出「額外印花稅」(SSD)
措施:
1)1200萬元以上非自住物業按揭成數上限收緊至五成;800萬至1200萬元以下收緊6成
2)非自住、公司名義持有的住宅物業、所有工商物業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五成
3)政府同步引入三級制的「額外印花稅」(SSD)買家6個月內轉手徵15%印花稅;6至12個月內轉手徵10%印花稅,12至24個月轉手徵收5%印花稅
4)全面禁止延遲繳交印花稅
2011年6月-1000萬元或以上所有物業按揭上限全面降至五成
措施:
1)1000萬元或以上物業,按揭上限降至五成
2)主要收入並非源自香港,按揭成數上限再下調一成
2012年9月-全面收緊按揭及貸款佔入息比率成數
1)貸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由五成下調至四成
2)利率壓力測試下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由六成下調至五成
3)主要收入非源自香港的按揭貸款,最高按揭成數由按適用的最高按揭成數下調一成改為下調兩成
4)限制最高按揭年期為30年
2012年10月-推出「加強版」額外印花稅」(SSD 2)、引入買家印花稅(BSD)
措施:
1)將額外印花稅的適用期,由2年延長至3年,首半年轉手稅率由15%加至20%;半年至一年由10%加至15%;一年至三年由5%加至10%
2)非香港永久居民人士,以及用本地及海外公司名義買入住宅,一律徵收15%的買家印花稅
2013年2月-推出「雙倍印花稅」(DSD)、壓測由假設加息兩厘升至三厘
措施:
1)樓宇買賣印花稅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稅率由樓價4.25%加至8.5%,首置或換樓人士可豁免
2)印花稅涵蓋範圍擴至非住宅物業,簽訂「買賣協議」之後就要繳付
3)加強壓力測試,由假設兩厘的升幅增加至三厘
4)所有工商物業的按揭貸款的最高按揭成數,一律按目前適用的上限下調一成
5)車位按揭上限四成
6)只有400萬元或以下住宅物業才可敘造最高九成按揭貸款
2015年2月-小型住宅按揭比例劃一降至六成
措施:
1)700萬港元以下自住物業按揭上限六成
2)非首置人士按揭供款與收入的比例上限由原來最高五成調低至四成
3)各類非自用物業按揭貸款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由最高50%調低至40%
4)按保計劃的最高按揭成數由90%下調至80%,有固定收入及還款能力較強的首置人士除外
2016年11月-推出加強版印花稅措施,取代之前的DSD
措施:
1)住宅物業印花稅稅率劃一至樓價的15%,首置或換樓人士可豁免
2017年4月-「一約多伙」劃一須繳加強版印花稅
措施:
1)凡涉「一約多伙」的住宅物業交易不再納入豁免,須繳15%印花稅稅率
撰文: 王錦霞 整理: 羅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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