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革】立法會選舉12月19日舉行 煽惑投白票廢票最高囚三年
13/04/2021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周二(13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在周三(14日)的特別會議首讀。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12月19日舉行,而明年3月27日則舉行特首選舉。新一屆選委會將於今年10月22日組成,任期5年。
立法會直選分為10選區 採用雙議席單票制
林鄭月娥稱,立法會選舉將延至今年12月19日舉行,草案列明,立法會分區直選將劃分為10個選區,新界5個、九龍3個、港島兩個,每個選區60萬至80萬名選民組成。其中新界分為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和北區5區;九龍將分東、中和西3區、港島和離島合共2區,港島東包括灣仔和東區,港島西包括中西區、南區和離島。
投票辦法亦有修改,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40席,將以全票制選出;30席功能組別議席沿用得票最多者勝出;至於20席分區直選,就會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即每名選民可選一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兩人當選。
林鄭:將委任社會人士為資格審查委員
林鄭表示,修訂選舉條例草案列明,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4至5名委員組成,由行政長官委任主要官員出任,但由於社會有聲音認為資審會由政府「自己人」做不夠公信力,因此稍後會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提出修訂,在委員會中加入社會人士,不過目前不便透露新增的委員人數。
她表示,各司局長在過去兩星期共舉行了117場座談會,認為是有成效的,稍後將進入第二階段公眾解說,相信會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及傳媒訪問等渠道作出解釋,直至條例通過為止。第三階段則是選民登記期,第四階段則是選舉進行期間,令候選人及其團隊明白選舉細節及規範。
鄭若驊:煽惑他人投白票等可囚3年
林鄭又指出,為依法規管操縱及破壞選舉行為,政府將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將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列為非法行為,亦禁止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禁止任何人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投白票、廢票及不投票並非對未來選舉投票情況沒有信心,而是過去見到有人嘗試作出以上行為,因此進行針對性的阻止,規範操控及破壞選舉等行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補充指,公開活動的定義是指,向公眾作出任何形式的通訊、由公眾可觀察得到一些行徑或動作、向公眾分發或傳播任何材料,違者最高可判監3年。
另外,當局建議訂立排隊關愛安排,便利年長或有需要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有需要的選民包括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以及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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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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