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革】林鄭冀立會5月通過選舉修例 資審會由主要官員擔任
30/03/2021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二(30日)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香港選舉制度大變,包括立法會採用「432」比例,選委會議員佔40席,並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各級選舉參選人,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作DQ決定。
林鄭指,政府目標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5月底完成審議通過,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Daren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堅定支持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是繼去年港區國安法,中央再次出手,令香港回到「一國兩制」正確軌道,又感謝中央吸納特區政府的意見。她表示未來會造好三方面工作,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和安排選舉。本地立法方面,需定義界別分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及相關團體負責人,亦須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亦會安排「關愛隊」、電子投票等。
冀5月完成審議 12月進行立會選舉
政府目標是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以綜合方式處理,期望5月底完成審議三讀通過,至6月進行選民登記。9月會先進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至12月會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
林鄭指出,因為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現屆立法會將運作至10月中下旬,有關立法會運作事宜已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徵詢意見。
合併區議會選區成10個立會選區
經修訂後的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小冊子截圖)
負責選出的行政長官的選委會人數將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別是工商、金融;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界;立法會議員及地區組織;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共5個界別,各有300人;區議會議員的117席全部取消。
林鄭表示,初步會將現有的400多個區議會選區,按人口平均、地理合理等因素組合成10個分區。她表示,立法會功能組別每個改動都有理由,其中商界(第三)是香港中國企業協會,認為無人會不認同中資企業在港愈來愈重要,不但聘請大量人手,亦參加慈善事業;至於將醫學及衛生服務界合併,是由於兩個界別都屬同一專業。
她又指,新增的創新科技界與原有的資訊科技界是兩碼子的事,指資訊科技界由於沒有專業註冊,選民基礎一直令人困擾,雖然本港亦沒有註冊的科技人、創新人,但有大量科技創新團體,因此有此改動。
被問到選委有一半議席都是和中央相關,能否確保他們對香港熟悉、愛國者治港是否就可以犧牲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林鄭指,由提名產生選委到今日都有,如宗教界,今次改制後會有156個席位由提名產生,分布於不同界別。但她強調,不是都由中央提名,提名者都是香港人,機構只是和內地有關係,但分部都在香港,他們都對香港熟悉,而且是社會的精英。她不同意高教界被「連根拔起」的說法,而是與教育界合併,反問「教育就教育」,為何要再細分。
資審會非終身制 由主要官員擔任
林鄭表示,負責審核參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Daren攝)
林鄭表示,負責審核參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特區主要官員按職位擔任,不存在終身制,人數不會很多。如果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個別參選人,在國家安全審查方面有疑問,會交由警方國安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7條賦予的職權,開展國家安全審查工作,再交由國安委作出決定,國安委會向「資格審查委員會」提交意見書,由資審委按意見書決定是否取消參選人的資格。
林鄭解釋,根據《港區國安法》,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受到司法覆核,因此資審會按國安委意見作出的決定也不能被人提出訴訟挑戰,但如果參選人因為其他原因被取消資格,就仍可以提出選舉呈請。
林鄭表示過去資格審查的工作,交由個別公務員擔任的選舉主任負責,為人詬病,亦有選舉主任被人起底和恐嚇,強調今次審查參選人的資格並非新生事物,由主要官員執行整套選舉亦相當合理,不擔心政黨背景不同、立場偏頗。她又強調,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必須是中央信心的人,由主要官員擔任工作相當適合。
愛國者有機會取提名 非「封殺」泛民
林鄭表示,改選舉制度後,要求參選立法會選舉的人士,在每個選委會界別取得最少兩個提名,要求並不高。被問到民主派人士如何取得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界別的提名,林鄭認為,問題等同說他們不愛國,是非常不公道。她說,過去、現在及將來都有愛國民主派,相信不論黨派及政治立場,只要參選人能證明自己是愛國者,沒有做過不效忠特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有理念、想服務市民的人士,都有機會取得提名。
林鄭又指,可以去問問港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相信不會有人表明,會用「封殺式」的方法,只要是民主派人士,就不給提名。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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