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高鐵千億基建欠「一地兩檢」 「三步走」一錘定音
07/05/2018
「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連接香港與廣州南站,全長142公里,共有7個車站,最高時速每小時350公里。工程早於2009年由行政會議正式決定興建,2010年在一片爭議聲中通過669億撥款,及後在2015年通過超支撥款196億。但坊間質疑若不能解決「一地兩檢」的問題,高鐵根本不能發揮最大效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合作安排》。(盧嘉威攝)
政府決以「三步走」方案推「一地兩檢」
雖然高鐵工程早於2009年「拍板」,但有關出入境安排的「一地兩檢」方案則於2017年7月25日才公布,政府表示將會參考深圳灣模式,在高鐵西九龍站劃分「香港口岸區」及「內地口岸區」,「內地口岸區」視為香港特區的區域範圍以外,人員須在區內遵守內地法律。政府亦提出以「三步走」的方式為「一地兩檢」立法。
「三步走」方案為:
第一步,與內地達成《合作安排》;
第二步,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
第三步,香港特區透過本地立法實施。
政府拒諮詢稱合憲 泛民批違《基本法》
方案提出後,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時間緊逼」為由,拒絕就「一地兩檢」方案進行公眾諮詢,稱政府一直有聽取社會意見,已是一種諮詢工作。
民主派多次批評,在香港劃分出一個「內地口岸區」以行使內地法律,做法令「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亦違反《基本法》。對於有意見提出,若在香港進入內地的第一個必經站福田站做「一地兩檢」可不違《基本法》,稱之為「一地兩檢在福田」。政府指,在西九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是唯一方案,有關建議須在福田站設口岸,等於要對方拆卸重建、強人所難。惟有傳媒發現,福田站由規劃至興建,一直都有預留地方設立口岸,有關樓層現在只是轉成了候車室,使用者不多。
縱已完成首兩步 質疑聲音未平息
面對眾多爭議,但立法會在建制派人數佔優下,「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最終在2017年11月15日獲得通過,等於方案已取得立法會支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即在同月18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合作安排》,人大常委會亦在同年12月27日,全票通過有關《合作安排》的議案,完成「一地兩檢三步走」的首兩步。
政府提出以「三步走」的方式為「一地兩檢」立法。即使政府完成了方案的首兩步,各界的質疑聲音仍未平息。大律師公會亦發聲明表示,《基本法》中沒有一條條文能夠為「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人大常委決定僅是批准並「確認」合作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卻未就此「確認」提出任何基礎及理據,質疑是「但凡全國人大常委會所說符合的便是符合」。
撰文:黃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