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要見效 減廢配套須到位
22/01/2024
港府推遲垃圾徵費4個月至8月1日生效,自是體察民情之舉,惟眼前挑戰仍萬不可低估。當局一方面須從速理順眾多具體細節、入屋宣傳為市民和業界解疑,另一方面還須毋忘「源頭減廢」初心,盡快從全港層面完善分類回收、舊物再生機制,讓市民有既環保又方便的途徑處理廢棄物品,垃圾徵費這個以美好環境為目標、推動市民改變生活習慣的計劃,才不會事倍功半。
垃圾徵費用意再崇高,亦必須結合民間實際情況。全港700萬人不論男女老少都需要扔棄垃圾,如何扔棄垃圾的各種習慣也是根深蒂固。地拖不強行放進垃圾袋,可謂是扔棄垃圾的常識,不用複雜方法做簡單事情也是人性。
雖說人的習慣和本性並非不可改變,惟這需要長年累月潛移默化,才有望使社會整體循序漸進實現進步。若單靠執行力存疑的刑罰阻嚇,則恐怕注定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
促使習慣改變 多從誘因著手
垃圾徵費的源頭減廢目的要見效,不能只從規範限制垃圾著手,而應更大力度花心思,為市民提供簡單方便的另類處理廢物方式,以實際便利說服大眾改變思維,認同新做法更好。
遺憾的是,現時市民說算自覺減廢,希望盡力分類回收,也難以輕鬆找到少用綠色指定垃圾袋的方式。目前屋苑的三色回收箱、廚餘機數量明顯不足;回收箱前年更已從街道消失,當局解釋其內常混雜其他廢物導致成效不彰,則凸顯相關部門多年來缺乏宣傳教育;「綠在區區」回收環保站,則是每區最多只有一個,怕是形式大於實際。
與此同時,市民扔棄物品,不少時候只為換新或清理空間,而非舊物本身不能用,無奈社區缺乏老舊物品流轉機制,要不耗費心力專程前往少數接收二手物品的組織,就只能當垃圾處理。
做好分類回收 推動舊物再生
可見港府有必要,加倍把握8月前的數個月時間,加上新例生效後的半年適應期,全速在全港各區增設回收站,以至每幢屋苑大廈增設具有管理機制的回收箱,同時大力宣傳教育防止市民錯用濫用。港府亦應盡力推動在社區、屋苑建立舊物捐贈流轉機制,此舉既能鼓勵市民減少浪費和廢物,更可促進社區建設和互助互愛。
垃圾徵費關乎全港每一個市民的生活便利,不只是環保問題,更是市容、衞生、民生、社會甚至政經問題,茲事體大。假如沒有足夠配套讓市民履行源頭減廢,便一味以收費、罰款等辦法,要求市民以不符習慣的方式處置垃圾,難免讓公眾有感本末倒置,而當前經濟氣氛欠佳,社會怨氣更是尤其容易增加。
港府各個部門,務必要以全局眼光去審視垃圾徵費計劃,充分合作,仔細部署,為可預見的問題提供合理解決方案,並提供充足的源頭減廢途徑,計劃推行起來才不會變形走樣。港府期望區議會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關愛隊能凝聚社區資源和力量,如今正是時候將這落到實處,透過新制度讓市民感受良政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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