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冧石屎法團主席或負刑責,恐爆退職潮
07/09/2023
近期多宗舊樓塌石屎事件發生,旺角道寶安大廈於7月2日塌石屎後,警方拘捕涉事單位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據悉警方在多宗塌石屎事件中,曾要求法團主席前往警署錄取口供,當中有法團主席擔心義務出任法團管理委員會職務要負上刑事責任,因此請辭。有法團主席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目前採取觀望態度,一旦相關案件的法團主席被判罪成,其法團委員或會集體請辭,各區舊廈法團亦可能出現退職潮。
發展局已與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就近日發生的大廈外牆剝落事件,成立常設溝通機制,加強執法和支援。屋宇署表示,針對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900幢樓宇,要求盡快委聘進行檢驗工程,自7月下旬起向有關業主或法團發警告信,1個月內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若業主或法團收到警告信後不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屋宇署會執法,最快會今年第4季開始檢控。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鄭玉琴表示,若業主立案法團的主席或委員有對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和保養方面的宣傳,但不受業主重視,在這種情況下,全體業主或都需要為此負上刑事或者民事責任。若業主立案法團收到警告,但隱瞞、不告知全體業主大廈有風險,法團的主席或者委員就一定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事故責任需要分兩種情況界定。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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