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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00:44

AIXI 周一截止日期:業內領先的律所 ROSEN,鼓勵損失超過 10 萬美元的 Xiao-I Corporation 投資人,在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之前尋求法律意見 – AIXI

紐約, Dec. 15, 2024 (GLOBE NEWSWIRE) --

理由:Rosen Law Firm 是一家關注全球投資人權利的律所,提醒 Xiao-I Corporation (NASDAQ: AIXI) 的購買者:(i) 依據和/或可追溯至與本公司於 2023 年 3 月 9 日 (或前後) 所進行的首次公開募股 (簡稱「IPO」或「募股」),其相關已發行募股文件之美國存託股票 (簡稱「ADS」) ;以及/或 (ii) 自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期間的證券,包括這兩個日期 (簡稱「集體訴訟期」) ,以及具有重要性的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主要原告截止日期。

影響性: 如果您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依據和/或可追溯至 IPO 和/或證券的 Xiao-I ADS,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透過風險代理費安排所產生的費用。

下一步的行動: 如欲加入 Xiao-I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5023,或撥打 Phillip Kim 律師的 免費諮詢專線 866-767-3653 或寄送電子郵件至 case@rosenlegal.com,瞭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該案已提起集體訴訟。 如果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請務必於 2024 年 12 月 16 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首席原告是代表其他集體訴訟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具有成功業績紀錄的合格律師。 通常,發布通知的法律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儕認可。 許多此類律所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方面的業務,只是充當轉介客戶的中間人,或與實際提起訴訟的律所合作。選擇律師還需明智。 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代位訴訟。 Rosen Law Firm 達成了當時針對中國公司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 2017 年,Rosen Law Firm 在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排名中位居第一。 自 2013 年以來,公司每年都位列前四,為投資者索回了數億美元。 僅在 2019 年,公司就為投資者索回超過 4.38 億美元。 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被 law360 評為原告律師協會的巨人。 事務所的多名律師均曾得到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表彰。

案件詳情:根據訴訟、在募股文件中和整個集體訴訟期間,被告進行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且/或未能揭露:(1) 由於某些中方股東未遵守第 37 號文,對離岸公司捐贈國內資產或權益的中國居民,提出某些登記要求的規定,包括 Xiao-I 無法將募股收益用於預期商業目的,被告未重視 Xiao-I 所面臨的風險真實範圍和嚴重性;(2) Xiao-I 未能遵守美國《一般公認會計準則》 (簡稱「GAAP」) 編製其財務報表;(3) 被告誇大 Xiao-I 為補救 Xiao-I 財務控制的重大缺陷所盡之努力;(4) Xiao-I 被迫承擔大量研發 (「R&D」) 費用,以有效參與人工智慧產業的競爭;(5) Xiao-I 未重視該類費用可能對 Xiao-I 業務和財務業績所產生的重大負面影響;(6) 因此,Xiao-I 誇大其人工智慧能力、研發資源和整體能力,以參與人工智慧市場的競爭;(7) 由於上述種種原因,Xiao-I 很有可能無法遵守 NASDAQ 的上市要求,包括 (尤其是)其 ADS 維持每股 1.00 美元的最低收盤報價 (簡稱「最低報價要求」);以及 (8) 因此,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的募股文件和被告公開陳述,存在重大虛假和/或誤導性,並且未能陳述其中需要說明的資訊。 訴訟聲稱,當市場得悉真實詳情後,投資者遭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 Xiao-I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5023,或撥打 Phillip Kim 律師的 免費諮詢專線 866-767-3653 或寄送電子郵件至 case@rosenlegal.com,瞭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上述集體訴訟尚未獲得認證。 在集體訴訟獲得認證之前,除非您聘請律師,否則不會有律師為您代理。 您可以選擇自己的律師。 也可以繼續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 投資者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獲得的分成金額與其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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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Laurence Rosen 律師
Phillip Kim 律師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號碼:(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case@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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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he Rosen Law Firm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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