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央鼓勵各地政府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已建未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業內稱之為商品房「收儲」。當前各地都在公布細則,明確收儲範圍、房源要求和收儲價格,為其他城市後續推進收儲工作提供借鑒經驗。
華泰證券研報顯示,截至7月18日,至少已有20個城市(縣區)對外公布了細則,包括衡水、新鄉、瀘州、威海、咸寧(赤壁)、煙台、聊城、南寧、賀州、柳州、江門、惠州、桂林、防城港、北海、臨滄、大理、廣州(增城)、昆明以及杭州(臨安)。
縱觀各地的收儲細則,從房源要求來看,多地要求房源處於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位,部分城市要求項目配備一定比例的車位;商品房要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權屬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屬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大部分地方要求收儲房源的單套建築面積小於120平方米;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從收儲價格上看,在前述20個城市中,有13個城市明確提到將以同地段的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作為參考上限。華泰證券研報稱,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未來部分城市可能將收儲房源的價格上限設定在同區位商品房價格的五折以下。
這一價格是否能為房企所接受是「收儲」能否推進的關鍵。有多名出險房企人士告訴財新,就住宅項目來說,價格打六折或為收購底線。
一名出險房企融資人士分析稱,已售房源的部分回款幾乎都被房企總部先期抽調,而在項目封頂之前,開發商投入的工程款並不多,若是房企六折拋售,交易款基本難以覆蓋總包工程款及後續需補繳的稅金。企業可以接受虧本出售,但很難再追加投入貼錢保交樓。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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