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一宗違規放貸案件詳情。案
情顯示,上海一家銀行的一名對公客戶經理收受3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好處費,違規向資
質較差的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合共1億元,直到當中出現了2100萬元逾期壞帳後,該名客戶
經理馬上辭職。銀行方面很快發現問題並報警,最終該名客戶經理被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非
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並處罰金15萬元。
*中介偽造資料為資質差中小微企業申請貸款*
報道指,案中客戶經理姓張,畢業後進入某銀行工作,至2015年出任對公客戶經理,主
要負責為有貸款需求的客戶辦理貸款業務。2019年7月,張某接待了貸款中介李某和李某帶
來的客戶後,李某提出助其招攬中小微企業客戶並承諾所獲批貸款金額1%的好處費,條件是張
某放鬆申請材料審核的力度。
張某應允。李某介紹的客戶多是資質較差、難在銀行申請到貸款的中小微企業,李某為它們
偽造資產負債表、虛構購銷合同等,包裝好財務報表和經營狀況;張某收到申請材料後還「查漏
補缺」,確保達到審核標準。
據統計,張某共幫助李某成功辦理23個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業務,銀行發放貸款共計1億
元,而張某成功收到好處費30多萬元。2023年1月,這些業務中有多筆共計2100萬元
發生逾期壞帳情況,張某察覺不對主動辭職後很快就被捕。張某最終被判囚5年半、罰款15萬
元,李某則被法院以騙取貸款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及罰款11萬元。
*檢察官建議涉事銀行堵塞審核機制漏洞加強監管*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檢察官認為,該銀行未能及時發現張某的違法行為,反映出銀行運營管
理、風險防範存在一定隱患。檢察官遂通過對該銀行進行電話溝通、現場走訪等,進一步了解到
銀行的貸款調查和審核機制存在漏洞,貸款資金用途監管措施欠缺,於是對該銀行制發檢察建議
。該銀行回覆表示,已對檢察建議提出的內容進行分析研究,並在深化法治理念、加強員工異常
行為排查、貸款調查及審查、貸款資金監管等方面作出整改。(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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