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9日北京專電》金監總局日前印發方案,方案健全財險分支
機構准入退出機制。提出未來五年,財險業保持平穩增長,風險防範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
實力逐步增強,初步形成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共有六部分。其中,第一部分
主要闡述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條具體措施。
*強化市場准入退出監管、推進分級分類監管*
具體來看,全面監管嚴格監管,從強化市場准入退出監管、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從嚴整治違
法違規行為、健全審慎監管制度規則等方面提升財險監管質效;切實防範化解風險,以增強資本
補充能力、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等為抓手,
提升財險業風險防範化解能力;深化改革推進開放,引導財險機構把好發展定位,加快業務轉型
升級、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財險業服務新質
生產力發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保障國家重大戰略、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發
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文化建設,凝聚高質量發展合力,提升全社會財險保障意
識。
以強化市場准入退出監管為例,《行動方案》表示,要強化股權穿透式監管,運用大數據加
強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行為等方面的實質審查,加大違規股東通報和清退力度。嚴把董事長、
總經理等關鍵人員准入關,嚴格落實董事及高管履職評價、履職監管制度,強化履職行為約束。
健全財險分支機構准入退出機制,優化財險機構區域布局。堅持保險保障本源,加大產品監管力
度,實施產品智能化審核,堅決淘汰問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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