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政府建議將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由現時遣散費首
10萬元增至首20萬元,餘額一半維持不變,當局推算可覆蓋約86%申請。另當局計劃明年
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郭偉強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希望特惠金補償額可以覆蓋到九
成個案。勞工處助理處長(僱員權益)李志聰表示,現在其他數個項目,包括欠薪、代通知金、
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覆蓋率約86%至91%。
*議員關注覆蓋率未達目標*
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理解社會關注因應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部分僱主
可能無力支付遣散費予僱員,當局同意再檢討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探討調升款項上
限。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指出,今次提出調升遣散費特惠款項已考慮日後不同經濟情況,例如假
設出現經濟衰退或危機。他強調破欠基金現時財政狀況非常穩健,足以應付今次建議調升水平。
他指出,因應取消對沖的影響,政府早前提出會有涉及逾330億元的相關資助計劃,並強調並
非一取消就會有即時基本轉變,僱主仍可用強積金供款,抵銷取消對沖生效日前的僱員年資遣散
費。(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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