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5日北京專電》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中國太平保險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
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新鄉市中級
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
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上海市分
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
、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
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
,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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