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新耀萊(00970)公布,有關股東糾紛及向證監會提出投訴
一事,於本周二(2日),高岩代表律師送達於本周一(1日)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之原訴通
知,以申請一項命令。
該集團指,申請的命令包括「根據1981年公司法第67條,新耀萊國際集團股東名冊可
予糾正,將施清流作為新耀萊約8億股之姓名從名冊中剔除,並加入高岩之姓名,取而代之成為
有關股份持有人。」該集團指,有關所涉股份數目應為於去年1月10日股份合併生效前之數目
。至於百慕達最高法院將於向該集團送達原訴通知後兩日期間屆滿,即昨天,或其後可聆聽大律
師陳詞之最早日期聆聽有關動議。(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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