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據《澎湃新聞》報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
委書記兼董事長楊長利,聯合其他13位全國政協委員,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於將核電納
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的提案》。楊長利表示,核電是所有清潔能源中碳排放最低的發電技術之一
,供應穩定可靠,但迄今未被納入中國綠證綠電體系,成為唯一被排除在該體系之外的非化石能
源,既不利於助力國家「雙碳」目標的實現,也不利於核電行業的長遠發展,核電在綠色市場的
定位極待進一步明確。
為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中國於2017年建立了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向滿足條件的
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核發綠證,通過交易獲取綠色溢價,中國並於2021年試點啟動綠電交易,
翌年綠證核發及交易範圍進一步擴容,目前包括水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都在綠證核發範圍。
*呼應歐美環保聲浪,綠電受出口廠商青睞*
能否獲得中國頒布的「綠證」,對於核能企業而言至關重要,因為出於對環保的日益關注,
近年來跨國企業和出口型企業愈發趨向於使用綠電生產,以增強產品競爭力,但核電缺乏權威證
明其低碳電力屬性,相當於將核電與化石能源放在同等地位對待,降低了用戶購買核電的積極性
。
雖然有意見認為核電屬於綠色能源,然而核電廠需要利用十分稀有的鈾235以產生熱力發
電,因此核電並不符合可再生能源的定義,而且外界一直關注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核泄漏可能會
導致生態災難,因此不少環保人士對核能發電持否定態度。
國家能源局去年8月曾表示,考慮到國內外對核電、天然氣發電核發綠證還有不同認識,暫
不核發綠證。(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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