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華晨中國(01114)公布,董事會批准及採納經修訂股息
政策,倘決定建議派發╱宣派股息,視乎7項因素,目標為分派相關財政年度之除稅後溢利不少
於50%。
該集團指,根據經修訂股息政策,在決定是否建議派發╱宣派股息及在釐定股息金額時,視
乎華晨寶馬汽車於相關財政年度已派付現金股息,考慮因素包括該集團整體經營業績及財務表現
;預期營運資金需求、資本開支需求及未來發展計劃;財務狀況、保留盈利及可供分派儲備;須
遵守財務契諾及可能遭施加之任何派息限制;業務策略;可能影響未來業務及財務表現之整體經
濟及其他外部因素,及董事會可能認為相關其他因素。(wh)
想要獨家投資理財Tips?即Like etnet 全新Facebook專頁► 立即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