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新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
11/09/2023
廣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恢復提振消費等有關精神,東莞市公積金出台階段性提取新政。
《階段性實施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提到,購買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該市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其公積金帳戶餘額,用於支付通過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方式購買的、已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報備的預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計提總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提取的資金轉入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帳戶。該政策先在預售新建商品住房實施,後續視工作開展情況逐步推廣到現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撰文:經濟通中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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