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因涉及超過120億美元詐騙事件,之前被法院判死刑,她提出上訴。法院最新駁回她的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胡志明市最高人民法院的判詞指,張美蘭沒有減刑理由,該案總體損失巨大,後果極其嚴重,因此維持原判。不過法院提到,如果她歸還4分之3所盜用公款,即大約110億美元,可改判她終身監禁。
張美蘭的律師表示,她所持資產的總價值超過所需的賠償金額,但資產多為地產和公司股份,需要時間變現。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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