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團結香港基金發表新田科技城發展建議,包括政府主導發展,私
人參與為輔;以商業原則快速招商引資;因應集聚程度精準批地。
基金會建議,政府可要求業權人換地前先鎖定有意進駐龍頭或創科企業,獲批准後,原址換
地擴至創科用途,並提供補地價優惠;允許業權人申建人才公寓,但最高住宅樓面面積不應超過
創科腦途總樓面面積10%,設只租不賣條款;收地除現金賠償外,發行「新田科技城發展債券
」予業權人選擇。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葉文祺在記者會上指出,上述債券利率分為固定及浮動部分,後者與科
技城發展一籃子KPI掛勾,使其享有發展紅利。此外,針對業權人選擇之外,對土地使用人,
如處理棕地使用者或寮屋居民問題時需有針對性措施。
*建議增債券收地賠償選項*
批地方面,基金會建議初期對目標龍頭企業直接批地,制訂平衡框架保持透明度,之後可採
限制性招標引入企業,隨創科集群成形,可採「概念與價格」雙信封制招標。最後才採用公開招
標方式,以最大程度提高地價收入。
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員梁躍昊則建議,在「北部都會區督導委員會」下增設「新田科技城工作
小組」,以作為按商業原則運作的一站式招商引資執行協調機制。小組可由財政司司長或副司長
領導,並由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擔任秘書處;並為新小組設KPI。
招商引資方面,基金會續建議提供針對性激勵措施;設表現掛勾KPI。另建議政府營造便
捷社區,培創科生態。(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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