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民主派「初選案」,47人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
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被告鄭達鴻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自辯。他表示,以立法會議員為主組
成的公民黨黨團,地位凌駕公民黨執委,一般由黨團先討論並決定後,才到執委通過,有如橡皮
圖章。鄭達鴻指,執委就算有異見亦需跟隨黨內最高決策者決定,決策過程並不民主。
鄭達鴻亦指出,他2011年到公民黨九龍西支部實習,當時認同公民黨理念,翌年加入公
民黨。他提到2011年區選期間,認為公民黨區議員候選人「不夠貼地,無足夠時間心機服務
基層」,自己入黨後便由基層地區出發,任職地區發展主任,亦指當時主要職責為解決居民日常
生活問題,包括法律、福利及改善地區配套如交通黑點等,但非全職工作。
他提及,自己曾支持一帶一路學校計劃、青年京劇活動及東區足球撥款。(bn)(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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