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政府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及營運安老院,署任勞
工及福利局長何啟明,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指,計劃本月底放寬現行做法,不再限制每幅地
可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院舍總樓面面積上限亦會放寬至1﹒2萬平方米,另外在
計算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時,可寬免院舍的總樓面面積,會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並計劃在今年
內,為殘疾人士院舍制訂同類計劃。不過,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計劃過往成成功的例子
「少之又少」,質疑現擬優化措施的誘因對發展商有否足夠吸引力。
何啟明稱,希望放寬限制後,可增加發展商興建安老院的吸引力,強調要多管齊下增加院舍
宿位,包括政府帶頭在公營房屋項目預留5%土地興建社福設施等。
*原有鼓勵計劃僅獲7宗申請*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譚卓姿表示,原有鼓勵計劃在03年推出,至今只接獲7宗申請,承
認以往提供誘因不足,行政工作不理想,現正計劃讓申請發展商,可同步進行城規會、屋宇署及
地政總署等程序,政府亦會主動聯絡發展商及社福團體提供協助。
發展局指,過去5年,已透過地契條款,提供10﹒4萬平方米安老院舍總樓面面積,在今
年的3個賣地項目,亦要求中標發展商提供安老宿位。(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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