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針對內地傳媒早前曝光的「油罐車混裝化工油同食用油」事件
,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及交通運輸部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昨日發布聲明稱,決定
對七家涉及罐車混運食用植物油事件的企業處以總計1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其中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旗下的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收到了最大一筆罰款--286萬元
。
此外,調查組對河北邢台卓然聯合運輸車隊處罰沒款合計約168萬元;對河北邢台皓源物
流有限公司處罰沒款合計約151萬元;對河北邢台金谷倉物流有限公司處罰沒款合計約192
萬元;對陝西勉縣新力油脂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約30萬元;對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百勝
隆糧油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約26萬元;對河北三河匯福糧油集團精煉植物油有限公司依法
處罰款約251萬元。(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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