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湖南長沙市下發《關於支持公寓等類住宅商品房調整為住宅有關
事項的通知》,明確長沙市轄區範圍內,將暫停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規劃審批;已完成項目總
平面圖審批,但開發、去化存在困難的公寓等類住宅商品房,在確保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
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經論證可行後可依規依程序調整為住宅。《通知》2024年7月2日
起正式執行,有效期一年。《通知》並指,長沙市轄長沙縣以及長沙市代管的瀏陽市、寧鄉市可
參照執行。(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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