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13
為甚麼Accumulator會Kill You Later?
2007年之前,我在零售銀行工作,當時我們每日賣最多的理財產品非股票掛鈎票據莫屬(Equity Linked Note,下稱ELN)。另外,個別零售銀行也有出售拆細了的股票累計期權(下稱Accumulator)。但金融海嘯後,尤其是經歴了雷曼的迷債風波,ELN和Accumulator的受歡迎程度才大減。
上星期閱報得悉,香港著名大律師兼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滙豐的私人銀行在未得到他和他太太授權下,擅自收集和處理他的股票,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滙豐私人銀行沒有權利處理他倆夫婦名下的股票,以及要求滙豐私人銀行償還20萬美元。
據報導,該些指控主要涉及5份結構性投資產品合約,但沒有提及詳情,而記者致電李柱銘,他也不願透露有關投資的詳情。
據我瞭解,在私人銀行(可以理解為貼身的個人銀行服務,一般開戶要100萬美元)最普遍會做的結構性投資產品(Structure Products),如果跟股票有關的,主要就是ELN和Accumulator。
今日先和姊妹們重溫一下何謂Accumulator,下次再談ELN。
一般來說,Accumulator的入場門檻較高,動輒要幾百萬元以上,但很多時客戶只需要付按金便可開立合約。
具體做法是,投資者先設定一個投資金額,假設是1,000萬港元(只付一個百分比按金便可),再選好心儀的股票,然後議定一個折讓價,例如九五折或九折等(視乎每隻股票的波幅而定),最後再定一個投資期,例如半年,那就用1,000萬元除以半年所有的交易日數,以決定每日買入該股票的金額。
大家想像一下,如果大市氣氛向好,妳選的股票又上升,便可以賺到雙重利潤(本來的折讓價和後來的升幅);就算股價牛皮,因為買入時有折讓,所以買入後馬上沽出也有錢賺。現實上,投資者很多時都會在買入股票後即時沽出,一來他們只付了按金,根本沒有能力支付所有投資金額,所以買入後要馬上沽貨套現,才有資金再買貨;二來也可以即時賺錢,哪怕每股所賺不多。
不過,針無兩頭利,萬一大市向下,所選的股票股價下挫,就算跌穿議定的水位也要買貨,而且,萬一再跌至某一個預定的水位時,更要雙倍接貨,甚至更多,視乎合約規定。
好了,如果是有實力的投資者,買入一些「蝕本」的股票後,理論上可以繼續持有,但如果實力欠佳(我的經驗是,很多本來有實力的投資者,因為賺過之後便心紅,於是愈做愈大,結果超出自己的負擔能力,當一個大浪湧來便沒頂),又或者不想蝕讓,便要繼續搬錢去買餘下的股票,直到滿足原定的投資協議,又或者,買入後馬上蝕沽,以套現應付餘下的合約。
因此,自從金融海嘯後,發生了很多投資Accumulator損手的新聞,投資界和傳媒便戲稱Accumulator為I kill you later的投資產品,就是這個道理。
從另一個角度看,金融海嘯後的一段長時期,股市仍然有很大沽壓,原因就是早前有很多人做了Accumulator,他們一接到貨便沽,或者股價升少少又沽。結果,大市或個別股票,要等到這類Accumulator完全消化掉才真正見底。
我在本欄也指出過,這類結構性的投資產品,由於很多都有槓桿成分,即是無論升跌,效果都會擴大了。我自己形容,這些投資產品都是雙刃劍,好的時候可以很好,但萬一差的時候,我們的損失也可以很大!
不過,這類Accumulator在零售銀行的層面,過去只在大牛市的時候才有得買,加上金融海嘯後,金管局和證監會都收緊了監管,現在好像要定義為專業投資者才可以買到。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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