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2015

喜愛夜蒲 作分手後的最大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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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妮洛

    妮洛

    浸過幾年鹹水的港女一名,喜歡港男的同聲同氣,卻不算特別鍾情港男。
    愛幻想,愛浪漫,貪玩又愛簡單的雙重性格,喜歡戀愛也享受自由。
    最想擁有的不過是簡單的愛情,而簡單的往往最難 ...。

    港女講男

    隔周二更新

Photo: istock圖片

  分手誰最傷?一定是「被分手」的那位,失戀的魔咒如影隨形,至少維持幾星期,甚至數個月。

 

  朋友Alice再次回復單身,她形容是被「狠飛」,花一個月走過傷心痛哭的失戀階段,難過完了都倘未回復正常,她便邁向狂歡的下一步。乖了20多年的她,披上戰衣,來個「老蘭是我家」的把戲。夜蒲攬仔當然不會少,人物每晚不同,有老有嫩...而我知道,大多會有下文的。

 

  她嘴角帶笑地說:「現在的我好free,飲下嘢,識下人,幾好。」

  我反了一下白眼:「你是享受四圍flirt,享受夜夜換伴?還是,你要做給他看?」

 

  她戚了戚眉,說:「當日是他飛我啊,他如果知我現在有大好market,一定激死!」

  

  她得戚的模樣,完全解釋了夜夜無仔不歡的原因,好杯中物,貪玩,全都不是理由,要反擊前男友,「激他」才是重點。

 

  安排再多的約會,show自己分手後有幾多男伴,就代表很有market,這是什麼邏輯?Alice口中的大好market,有幾好?在夜場認識的男人,會有幾個不是為肉體,而是尋真愛?心裏有數吧!這種market,送我都不要!

 

   要玩樂,要縱情聲色,這是個人選擇,是好是壞,閣下自理,但假如當作是個反撃前男友的手法,證明自己「被飛」後依然有身價,是對方「走寶」,我實在不能理解。

 

   當男人決定分手,你的所作所為對他來說都已經不痛不癢,再放縱都只是糟蹋自己,你認為對方還會care嗎?用自己的身軀和靈魂來「激」對方?這是什麼道理?!

 

  我從來都覺得分手後,不要再作無謂的掙扎,放任自己、反擊對方,任何自貶身價的東西都不要做,這些舉動,只會成為對方永遠的笑料。與其想著如何報復,不如認真想想自己在這段情中有什麼得著。每段失敗的感情都有學習的地方,今次學會,下次就不至於重蹈覆轍。浪費時間去墮落是不會「激」到對方,檢討自己有沒有改進的地方,學會處理感情、情緒、調整心理,然後stay happy & live your life。假如,有天對方看到你過得很好,變得更優秀,他終於知道「走寶」,這才是最強的報復。

   

  分手後的反擊從來都不是要放縱自己來「激」對方,簡單的「活得比你好」就是分手的最大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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