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國務院在今年3月底就內地企業境外上市實施新規,內資股
(A股)和H股的持有人將不再被視為不同類別股東。港交所(00388)因應內地的新規,
刪除《上市規則》有關舉行類別股東會議的規定。不過,據《信報》報道,香港投資基金公會、
亞洲證券業與金融市場協會(ASIFMA)和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均認為,若廢除
類別股東會議規定,將大大削弱H股股東的投資者保障,促請當局予以保留。
報道引述ACGA研究主管Jane Moir表示,對於港交所未有向市場諮詢有關取消
類別股東會議規定的做法,感到失望。她指出,由於H股佔公司已發行股數比例向來較少,若取
消類別股東會議規定,H股股東將無法有效表達意見,損害投資者權利。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稱,《上市規則》作相應修訂,刪除類別股東會議規定,以反映適用於內
地公司境外上市的內地法規變動。《上市規則》修訂符合該所一直以來致力於為所有發行人的投
資者提供相同保障的目標。(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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