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18
釣島爭議 和平解決
本港民間團體「保釣行動委員會」赴北京準備向中央政府表達訴求,包括將日本侵華歷史詳盡納入內地小學教科書內容;要求中國派艦艇日後為保釣船隻護航;發行釣魚台郵票,以及協助抗日戰爭受害者,向日本追討賠償等。中國雖然擁有釣魚台主權,但在任何具爭議的領土問題上,今時中國固然不應被其他國家欺壓,也不應恃強凌弱。
根據國際法「發現」原則,釣魚台自15世紀已是中國領土,即使在1895年中日《馬關條約》割讓的領土,也不包括釣魚台諸島在內。自1945年二次大戰日本戰敗之後,美國佔領並管轄琉球群島,包括釣魚台,1951年更獲《舊金山條約》授權託管;20年後,即1971年,在美國國務院宣布翌年把管轄權交予日本後,日本致函聯合國,聲稱擁有釣魚台主權,因而觸發港、台及海外第一波保釣行動,數千人在聯合國總部外抗議;在香港有大學生及市民到日本領事館外示威。自此,數十年來,中、港、台、日,尤其是日本右翼分子都曾挑起「釣魚台主權誰屬」的爭議,甚至更有激進的登島、設置設施等行動。
早於70年代,無論是72年時任總理周恩來及78年時任副總理鄧小平,提出暫時擱置釣魚台主權爭議,都是基於外交或國際關係的需要。當年鄧小平訪日時曾說︰「我們這一代缺少智慧,談這個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下一代總比我們聰明,定會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不料這一「擱」晃眼已40年,而且尚未見曙光。
「弱國無外交」,其實以中國當年國力,無論政經、軍事,即使有智慧,也難派得上用場,有理說不清。哪怕中、台分別有海洋法公約「大陸架」、衡平原則及「120海浬」鄰近原則等,但日本也有「時效原則」、「禁反言原則」,最重要的是美國確把列島管轄權交予日本!公說公有理,只怕再過40年,釣魚台領土爭議也未必可平息!
70年代,中、台政府沒有表態保釣,直至71年11月,中國重返聯合國,表明「釣魚台屬於中國」才正式為釣魚台主權定調,也在聯合國正式備案。雖說弱國無外交,但中國強了便可以像19世紀來華的列強一樣,以船堅炮利,欺壓其他國家或地區了?21世紀的今天,國際爭議例如領土完整、邊界糾紛等,都應以文明、理性的態度,根據國際公約及慣例協商,和平解決。若有人以為可單靠航母、導彈,甚至靠個軍事強人,鐵腕處理,便可解決國際間錯綜複雜的難題,實在愚不可及。筆者70年代保釣至今,認為中國今時有力,也不可使蠻;有力,更要講理,因為中國不想出個特朗普,只希望中、台、日可良性互動,透過協商、談判,各方都朝互相合作、和平解決的方向發展。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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