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16
墟市留情 棚仔最後歲月
棚仔大事記
1978年:政府擬在汝州街興建地鐵深水埗站,將該處的布販集體安置到欽州街臨時小販市場(棚仔)。
2005年:食環署通知小販,市場土地將交予地政署發展,要求商販翌年底遷出。
2006年:食環署派人到棚仔搬走空檔布匹,遇到強烈反對,最後不了了之。
2007年:食環署要求布販遷往通洲街與豬肉檔混合經營,遭布販反對,同年區議會衞煥南提出分隔遷置又被擱置。
2015年:食環署向持牌檔主發信要求收回棚仔,提出分散遷置或退牌特惠賠償,但無提及其他持助手牌、前助手及無牌經營者的退場安排。
2016年3月:民間提出「311方案」,建議將全數布販遷往通州街街市繼續經營,另配合服裝資源中心、教學設施等,將棚仔活化。
7月:前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建議將通州街一帶打造成「港版東大門」,並提出一系列配套設施,但計劃被指是「311方案」的翻版,惹來原創者不滿。
9月:食環署向50名非持牌檔主發信,確認當中33人的安置資格,其他17人則不獲安置及賠償,預期合資格人士可於明年農曆年後遷往通州街。
10月:布販發起遊行,抗議署方的遷置安排,期間一度與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其後布販與食環署總監會面,署方強調不會再就方案作出更改,有布販中途離場抗議。食衛局局長高永文首次開賦回應,強調政府要有公平原則,分清持牌、無牌及真正營運人士。
商販部分調遷要求
- 通州街臨時街市須變成永久街市
- 在與商販就安置達成共識前,政府當局不可清場、收回任何排檔或棚仔土地
- 劃出第1座至第5座(共5座)臨時街市檔位用作調遷布販及發展布藝業之用
- 必先以「不趕絕露宿者」為前提,妥善安排通州街臨時街市周邊的露宿者,才進行調遷
- 要求合理免租期及日後凍結租金,支援布販適應新的經營環境,租金要由布販參與釐定
- 將棚仔內所有非持牌經營者(50多人)全數加到安置名單內
棚仔53名商販去向
3名持牌檔主:
-歸還牌照,獲政府一筆過12萬賠償
-遷至通州街街市
-遷至其他區域的排檔繼續營業
33名助手/前助手
-獲政府確認安置身份,遷往通州街繼續營業
-結業離場,可獲一筆過6萬元賠償
17名無牌經營者
-繼續爭取確認安置身份
轉載自: 《iMONEY智富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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