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2020
「港區國安法」的強大震懾力
「港區國安法」細節未出枱,已激起千重浪,差不多每日都有新發展。
昨日新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劈頭一句,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部分,人人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所以設立國安法是天經地義。既然是天經地義,若有人從根本上原則上反對,那麼他在參選任何議會選舉時,是否符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呢?
這是十分顯淺的道理。他的講話和之前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講法一脈相承,看得出是北京一整套方案一部分。曾國衞的講法是在前期嚴肅DQ,鄧中華的意思是後期嚴厲執法。
當戴耀廷等仍陶醉在35+的目標,甚至謀取特首寶座時,卻忘記了角力是雙方的,而且誰的實力夠才最有贏面。
去年區議會大勝,只是單議席單票制發揮功效;只是反修例引發的衝擊和破壞的結果⋯⋯但整體投票率並不見到能夠突破傳統泛民和建制的64比。
你們去年破壞立法會、塗污國旗國徽、衝擊中聯辦,北京沒有出手;你們破壞中資機構,北京沒有出手;你們把理大中大打過稀巴爛,北京沒有出手;你們在全港堵路塞車,癱瘓了香港,北京沒有出手⋯⋯北京沒有叫停區議會選舉、沒有大規模DQ反對派候選人。
你們在區議會大勝,除了佔據17個區議會的大多數之外,還將會奪取了124席區議會的選委會選票。為甚麼只知道自己最終目標是奪權,而不知道球賽是有對手的。
若不是你們在立法會選舉內會主席時,多番阻撓,拖延國歌法立法,成為北京出手的導火線。令北京不可能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可以自行進行23條立法。
出手,是遲早的事,但現在出手卻出乎絕大部分港人,包括建制派在內的人意料之外。
事實上,如果反對派有點政治智慧,便不應在立法會用盡低劣手段,去阻撓選出內會主席。
鄧中華在香港《基本法》30周年上的講話,說出了底藴。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具備強而有力的執行機制,將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形成強大震懾。
為甚麼要有強大震懾力?不就是釜底抽薪,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
他強調回歸23年來,基本法23條未立法,導致國家安全風險在去年反修例期間大增。在北京眼中,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風險大增,「港獨」組織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在商場上街道上展現港獨和外國旗幟,公然叫外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港獨」「台獨」合流都是令北京憂心如焚。
面對嚴峻的形勢,北京不得不從國家層面直接出手,落重手制訂「港區國安法是填補足法律漏洞,而且可以一次過設立和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制。」
其強大震懾力在於北京有第一把尚方寶劍,建立強而有力的執行機制,即在港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而且該委員會有執法機制。
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特區負有主要責任,這方面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和司法工作應當也必須由特區去完成。但北京第二把尚方寶劍是保留對一小部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執法權力。
第三把尚方寶劍是包括逮捕審訊,而如果涉及嚴重重大國家機密,不會公開聆訊,甚至不排除在國內審訊。
最後一把尚方寶劍就是審訊以後,在哪裏監禁等懲罰問題了。若審訊在國內進行,就不可能返回香港服刑了。
其震懾力在於未有條文,已經把整個泛民震得頭破血流,有政黨刻意關閉網站和fb,目的就是為了「清洗」自己以前的文章;泛民立法會議員夠膽扔污水屎尿,卻不敢在投票時反對國歌法;即使現在接受訪問對國安法有所批評,也不敢用上反對字眼⋯⋯⋯
現在北京審議的條文,仍未出籠,即使美國蓬佩奧在夏威夷向北京發出最後通牒,歐洲多國亦向北京施壓,相信北京已經定了調子,只是有微調調子高低音的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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