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4/2011
核電:災難成本一代還不完
過分依賴核能發電,其害更甚於「療飢於附子,止渴於鴆毒」,因為核輻射的洩漏和核廢料的處理會禍延子孫,噩夢世代相隨。環境局擬擴建核電計劃,並為此召開「為本地供電而發展核電對本港的影響」聽證會,希望市民能挺身為自己、為子女發聲,向核電說不。
假如 311 日本福島核事故,未能讓大家認清核電的「災難成本」,或許我們可以從 25 年前的烏克蘭切爾諾貝爾核災難中,看到下一代所承受的惡果。
切諾核災發生於1986 年 4 月 26 日,25 年來當地出生的嬰兒,很多患上甲狀腺癌、白血病或天生殘障。有報道指白俄羅斯首府明斯克有 1152 名幼童因核輻射罹患甲狀腺癌,白俄羅斯全境有 30 萬幼童受輻射影響。而胎兒殘障的病例有缺眼、獨臂和骨骼變形。
方圓 10 公里以內的土地,50 年內不能耕種放牧;污染物更會由風和雨水帶到更遠的地區,1500 公里以外的法國也被波及,當地 80、90 年代出生者患甲狀腺癌比例大增。專家估計,要完全消除切諾核災所造成的影響至少需要 800 年。800 年!有多少世代的人要為此付出代價,生活在痛苦恐懼之中?
德國環境部長羅特根 (Norbert Roettgen) 早前就切諾核災發表紀念文章稱,德國決定退出核能產業是負責任的經濟政策。他說:「短期看來,核能似乎是一種便宜的能源,但如果發生重大災難,成本過高……無論是在現在還是未來,任何經濟目標都不值得以人民的幸福為代價。」
推動經濟發展需要能源,相信發展壓倒一切的人或會提出核電「可靠」、「安全穩定」、「技術成熟」,是「潔淨能源」等支持理據。但迄今人類仍未能有效處理核廢料,故即使不發生大型災難,我們也要花上以萬年計的時間來與核廢料共存;還要寄望用來封存廢料的位置沒有天災人禍,包括不要發生地震海嘯、遠離戰火硝煙,以及別讓地產商看上了,在上邊蓋幢天價核能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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