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3

若一個人要你相信他,他就不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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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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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星期介紹一段許久以前抄在我筆記本上的話,可是我沒有記下作者是誰。

 

  如果一個人想讓別人接受他的想法,他就不配稱為大師;如果一個人要你相信他,他就不值得你信任;如果一個人相信他掌握了真理,他就是準備說謊;想勸說他人改信自己宗教的人,他就是還沒有了解宗教的真諦。

 

  這段話留在我的筆記本上已好多年了,記憶中好像是印度一位宗教大師的話,但不能確定。這段話一直是我寫作、處事的座右銘。它時刻提醒我,必須記住,每一個人的心靈都是自由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選擇,而任何想要強加於人的觀念、想法、意見、信仰,後果都會適得其反。

 

  我畢生從事寫作,而且主要寫些講道理的文章。我認為我寫出來的只是自己所知道的事實與推理,至於讀者接不接受,則是每一個讀者的自由選擇。一個人作出某種承諾,他若是誠意也沒有騙人往績,自然人們會相信,倘若他不斷說:「信我啦,不會騙你的」,那說明他沒有充足的理由讓人相信。我們寫文章、講話,再怎麼有自信和出於至誠,也只能說我認為它有道理,而不能認為是絕對真理。若有誰說他已掌握絕對真理,那麼堅持貫徹他的絕對真理的結果,就不可避免地要說謊了,正如堅持貫徹毛澤東思想是絕對真理的人,最終一定會說謊一樣。你可以跟他人說你自己信某一宗教,你也可以對還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宣講你所信的宗教,但如果你對一個已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味勸說他改信你的宗教,那說明你還未了解宗教是自由自覺的心靈活動。

 

  這段座右銘提醒我,要時刻尊重每一個心靈的自由選擇,這樣無論寫作還是做人,都會使人心胸寬廣,包容,能吸納更多的知識和意見。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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