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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3

強積金我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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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德玲

    唐德玲

    古人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作為一位從事理財策劃十多年的職業女性,我想補充一點:「女子愛財,投資有道」。女性對金錢的觀念和觸覺,肯定跟男性不同,這一點從我和我的客戶中便可見一斑。

    女子愛財

    隔周更新

  上兩次提到,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實施了只有13年左右,歴史其實很短。雖然很多人仍然批評強積金制度,但我可以告訴各位姊妹,有關當局已經不斷檢討整套制度的安排,而在積金局的議事日程上,也有多項改革建議,當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強積金未來的發展方向,僱員是會有更大的自主權!

 

  首先,正當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了不足一年時間後,積金局已經初步定下時間表,計劃於2016年正式推出強積金「全自由行」。

 

  大家都知道,過去為我們安排強積金如何投資的「受託人」是僱主選擇的,但從去年11月1日起,打工仔可以有較大的話事權,因為他/她可以將自己在現職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每年一次(以每個暦年計,即2012年轉一次,2013年也可以轉一次),轉移至一個自己挑選的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中。這就是我們俗稱的「強積金半自由行」,或僱員自選安排了。

 

  為甚麼叫半自由行,而不是全自由行?因為可轉換的累算權益只限於僱員供款部分,而不包括僱主的部分。但積金局推出「半自由行」,其實是為了未來再推「全自由行」鋪路。

 

  在積金局最新的年報中,首次披露了強積金全自由行的實施時間表,就是2016年前,希望完成制定有關計劃。

 

  不過,積金局未就全自由行最棘手的問題作前期準備工夫,那就是取消強積金可當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或者準確來說,僱主可以用自己的供款作為抵扣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安排。

 

  如果這個安排不能得到僱主同意,要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仍然會有一定難度(僱員如果可以調走僱主的供款,技術上,僱主是不可能拿該筆錢去抵扣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除非政府可以追蹤每筆錢的去向)。

 

  另外,我想強調的是,積金局在強積金制度改革的大方向中,其實是有幾個主導思想的,其一是以僱員為主導,此外是運作要愈趨簡單,最後就是收費合理。

 

  具體來說,長遠的改革方案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為強積金基金的收費設定上限;

 

  2. 規定強積金計劃提供低收費基金;

 

  3. 設立一種簡單、低收費的預設基金安排;以及

 

  4. 考慮引入非牟利營運者,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

 

  據我所知,如果2016年能夠推出強積金全自由行,還會有一些配套措施,包括考慮設立中央資料庫,以及「一人兩戶口」(外國一些地方更是一人一戶口),即是盡量減低強積金的行政措施以及費用!

 

  姊妹們,無論妳喜歡又好,不喜歡又好,強積金已經實施了,而且,這是法例規定的安排。如果妳問我,強積金的實施,始終是利多於弊,因此,我是會採取積極的態度去回應,因為退休是一生人中最大的財務目標,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

 

  我建議,在積金局不斷優化強積金制度時,大家也同樣優化自己對強積金的態度吧!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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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發表於 2013-10-3 04:50 PM
  • #6
  • 應該規定強積金蝕錢要扣管理費,蝕錢還收取優厚的管理費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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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evelove3發表於 2013-10-3 11:43 AM
  • #5
  • 強積金原意是好的,可以幫打工仔儲蓄,使他們退休有一筆退休金可以用。但香港沒有像新加坡一樣由政府處理強積金,而是由私人的機構去處理,他們所收取的各種費用都很高,打工仔的血汗錢都給了他們,等到退休後,拿到的退休金很難維持生活,這是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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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3-10-2 07:47 PM
  • #4
  • 作者為了維持生計,居然騙讀者強積金碰不得,打工仔明知被剝削,也要繼續下去!

    其實,政府只須要為每個打工仔在港交所開設戶口,打工仔可以自行決定購買2800,

    2828 或者其他指定ETF,打工仔便可省掉強積金OPERATOR的費用,並可享有股息,

    享受複利的效應。

    只要民怨加大,政府便不可不改。

    打工仔,請站出來,反對強積金OPERATOR的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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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lylow發表於 2013-10-2 04:24 PM
  • #3
  • 強積愈多變化問題便愈複雜,實施半自由行後有轉會的打工仔只屬小數,相信未來全自由的發展計劃會很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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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錢有罪發表於 2013-10-2 03:54 PM
  • #2
  • 我也期望強積金最終能夠由打工仔自己話事,不過,未必係短期的事。當和朋友提及「半自由行」的問題時,大家心中都有個大疑問,為何供款不能按我的安排去做?後來才知道,「全自由行」會牽涉到僱主供款,同某些勞工條例有關連,好像長期服務金之類。要修例才能「全自由行」,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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