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2021
不可美化暴力行為
企圖殺人,然後自殺;既有兇器,亦有遺書,而且是受到激進思想影響,這是恐怖行為。殺的是警察,為的是政治訴求,這是恐怖主義行為。
殺人兇手(恐怖分子)死了,他家人朋友出於親情友情可以悼念他;其他人不管出於甚麼理由,悼念殺人兇手(恐怖分子)會對被殺死/傷害的人的家人朋友,再一次帶來傷害,而且對社會帶來完全錯誤的訉息。
上星期,有人意圖殺警然後自殺,這是恐怖主義行為。你要悼念他,可以,但絕不可以在公開場合或公眾地方,先不說是否犯法,這是道德倫理。
為何今天學希特拉舉起右手的納粹手勢仍是禁忌?為甚麼每逢日本官員參拜靖國神社,中國一定反對?這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道德倫理。因為多少猶太人和中國人死在希特拉和東條英機手中,悼念他等如認同他,這就叫做道德界線。
那些帶子女去現場獻花的人,請問如果任何人對政府多麼不滿,可以訴諸暴力這個邏輯成立的話,你孩子若對學校不滿,是否一樣可以訴諸暴力?是否可以先殺老師後自殺?
(iStock)
前法律學者陳文敏說悼念僅表達看法,若視為等同鼓勵、煽動是犯法,是「上綱上線」。首先,這是企圖淡化恐怖行為,美化等同鼓勵恐怖行為,危險而不道德,因為同情者可以是支持者,支持者亦可能變成恐怖份子。
說悼念的人要搞清楚一件事,去現場獻花給人包庇和美化恐怖活動的感覺,會令社會接受歪理,破壞道德底線。有關行為或會煽動他人分化社會及仇警,隨時會影響公共安全及秩序。
為甚麼不直接說,你支持殺警?支持恐怖主義?支持攬炒?
不敢說,就是怕犯法囉!怕犯法就不要走法律罅,說去悼念。任何人在國安法下仍有權利表達意見,但該權利並非絕對,同時須守法,個人權利和公眾利益間須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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