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16
接待員頻如廁 被質疑偷懶 (晴報)
員工擅離職守,隨時被「炒魷」。有打工仔指公司一名接待員每日如廁4至5次,每次費時半小時,累其他同事要分擔其工作,質疑有人借故偷懶。有人力顧問認為,如員工的行為對工作造成影響,即使身體不適亦難成理由,僱主有權解僱。
大小二便是生理需要,但頻頻借故上廁所而擅離職守,別人也會看在眼裏。有網民指公司一名40多歲接待員,每日去4至5次大便,每次平均「失蹤」半小時,連累其他同事要頻頻出來開門及接電話。帖文指,「同事一聽到門鐘爆響、電話爆響都反晒白眼。但係大便係人嘅生理需要,唔知可以點。叫佢睇下醫生,佢話唔係病。」其他同事不禁質疑她是借故偷懶,直言:「奈佢唔何」!
每日起碼3小時不工作
有網民回應指,有同事每次去廁所「大解」都要超過半小時,可能因為便秘,但次數不會達4、5次。亦有過來人指,壓力大會導致常肚瀉,要頻頻去廁所。有人則諷刺,如果其他同事都仿傚這位接待員,「間公司仲使做?」
卓越人力資源管理顧問(ExcelNet)行政總裁梁美儀認為,若公司真有如此接待員,相信僱主也會正視問題。「如果去廁所4次已花2小時,加埋午飯1小時,即是有3小時不用工作,豈不是太離譜?」她續指,部分駐港的外資公司,或會請1至2人當接待員,部分人或會將公司電話「飛線」至手機,自己溜出街也不奇。
影響其他同事 或被解僱
梁表示,當接待員有其重要性,若經常不在座位,會引起他人注意,亦會加重其他同事的工作。「試過有僱主請了位臨時員工當接待員,員工因肚痛要求提早離開公司,但僱主不能接受其理由,其後雖准許她離開,但明言之後永不錄用。」
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指,過去有僱主反映,曾有員工在工作期間無故「失蹤」,例如躲起來吸煙或玩手機。「有些人因腸胃不適,間中頻頻去廁所也可理解,但好少聽聞長時間都這樣。」他指上述個案的接待員不但無履行職責,亦因個人行為影響其他同事,僱主有權以不適合為由將她辭退。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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