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21
還押至明年2月候判 喪男咬甩區議員耳 傷人襲擊4罪成
【晴報專訊】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前年被咬甩左耳案,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有意圖而傷人罪等4項罪成,被告還押至明年2月,以待4名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後始判刑。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2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另以大比數裁定餘下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
涉案被告陳真(51歲)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其中2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陪審團另以大比數裁定餘下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法官指,由於有意圖而傷人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但並無量刑指引,故促請辯方準備案例或特別求情理由作參考。
有意圖傷人 最高囚終身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審訊期間,法官曾不滿辯方大律師為被告準備的專家報告,認為此舉會使被告無法得到公平審訊,故建議先解散陪審團,讓被告另聘律師,惟最終辯方選擇加入1名資深大律師,審訊得以繼續進行。
控辯雙方又曾在陪審團避席情況下,爭議可否以被告能否無意識下作出的行為作為辯護理由,法官最後並無批准。
案情指,案發當晚其中3名傷者一同前往太古城晚膳,期間溫浩倫聽到被告高呼「光復台灣」,遂以粗言穢語責罵被告,2人發生爭執,期間被告從背包取出生果刀,劏開溫的腹部,並再用刀插傷溫背部。被告其後再先後以刀插傷及襲擊2名女事主。原於太古城內處理糾紛的趙家賢聞聲趕至,趙阻擋被告衝向人群時,遭被告咬甩左耳。
辯方審訊期間,對案發經過並無大爭議,惟被告聲稱對施襲一事並無記憶,「腦海一片空白」。
辯方並曾傳召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任專家證人,黃本來診斷被告患有病態酒精醺醉症,案發時或受酒精影響而引致腦海一片空白。惟在控方盤問下,黃改稱被告患有由酒精引致的急性神情不智。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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