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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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稱警濫暴 促調查 警方:羈留及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
反修例示威活動至今,警方拘捕近1,500人,國際特赦組織昨發布文件稱警方「濫暴」,於拘捕、扣留期間酷刑對待被捕者,在21名被捕受訪者中,有85%被毆打致入院,其中3人更至少留醫5日,又以各種理由延誤被捕者的醫療求助及律師協助,要求港府進行獨立調查。警方回應稱尊重被羈留人士的權利及私隱,又指有既定程序處理。
在9月5至12日期間,國際特赦組織訪問38人,包括被捕者的律師、曾治療被捕者的醫療專家及前綫示威者,其中21人為被捕人士,並收集相關佐證及證詞。結果發現,21人中有18人(85%),在被捕或扣留期間被毆打致入院,大部分需留院1至2日,其中3人至少留醫5日。
組織稱被捕者曾被毆打
組織訪問一名8月在尖沙咀示威中被捕男子,他撤退時被速龍捉着,速龍從後用警棍打其頸及肩膀,其中3人把其臉按在地上及踢他臉,繼而壓在其身上,令他呼吸困難,左肋骨劇疼,「他們對我說︰『閉嘴,不要再出聲!你出來,你就是英雄,是嗎?』。」據醫療記錄,他因肋骨骨折及其他傷勢留院。據其他受訪者提供相片、影片及相關醫療文件,被捕時均出現手、面部骨折、牙崩、頭部有一處或多處出血需縫針、被打眼再施以胡椒噴霧,批評違國際人權法。
議員:可循正常途徑投訴
另有受訪律師及被捕人士,指扣留期間因「駁嘴」或不合作,在警車、警署或警方所屬設施內被虐打。一名8月在新界示威時被補男子稱,在警署扣留期間,被數名警員帶到一房間毒打,「覺得自己雙腿被硬物打,然後警員把我翻過來,把膝蓋壓在胸前,我感到骨頭疼痛及無法呼吸」,警員更以鐳射筆直射他眼睛。該男子後因骨折及內出血需留院數日;有被捕女子被迫裸體搜身及被嘲笑。
組織亦發現,警方拖延被扣留人士接受治理,一般延誤5至10小時,甚至以醫療需要威逼被捕者,在未有律師在場下簽署文件;大部分受訪者亦坦言,送院後遭警方監督,即使被問及受傷原因,亦因害怕而謊稱是自己跌倒而非被打。警方更會以各種理由拖延被捕者向律師求助,包括新屋嶺沒電話網絡,甚至以警署是封鎖綫為由拒批入內接觸。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事處主任軻霖批評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籲港府獨立調查,向涉事者提出起訴及賠償受害人。
陸頌雄認為,如受到警暴應循正常途徑投訴。
警方回應表示尊重被羈留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有一套既定程序處理,使用武力方面亦有嚴格的指引。警方又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指如有任何不滿,可根據現行的投訴機制作出投訴。工聯會議員陸頌雄認為受影響人士應循正常途徑包括監警會及警察投訴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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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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