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017
不設目標,也不設限
我們集團成立以來,最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為何要成立那麼多公司。現在集團有接近80人,但卻有七家公司,平均每家公司只有十多人。
有不少身經百戰的企業家,都質疑我如果有業務上的需要,為何不在現有公司開設新部門或新業務單位,而是開設新公司。每開立一家公司也有成本,行政和管理上也較複雜,業務和業務之間亦較難產生協同效益。
開立這麼多公司,並不是我的原意。我不反對在原有的公司內開立新部門或新業務單位,只是希望和我們合作的人,一般都是想自己做老闆;如果打工的話,他們有很多選擇,未必會考慮我們旗下的初創公司。
而且新業務往往有一段投資期,有機會拉低原來業務的盈利。我們的分紅制度與盈利直接掛鈎,盈利下跌會影響同事的分紅。所以即使子公司有業務上的需要,也寧願另設公司經營,不想影響本來業務的盈利和同事的分紅。
這些年如果我來者不拒的話,現在公司的數目可能會多好幾倍。廣告公司的同質性不高,在客戶類型、媒介平台和表現手法等領域,可以產生無數種不同的組合。
有朋友問我最終想開多少家公司,我說我不設目標,但也不會設限。
轉載自: 晴報
【與拍賣官看藝術】畢加索的市場潛能有多強?亞洲收藏家如何從新角度鑑賞?►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