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2011
「粉絲」現象
「偶像」,通常是指為人所仰慕的某些人物。未成偶像之前,可能是個榜樣。例如青少年的榜樣,多是他們的老師,在生活中實實在在地引導他們成長,並贏得他們的尊重和信任。但偶像則不同,偶像多半對仰慕者帶有感召力, 帶來浪漫的幻想和極大的嚮往,甚至依戀。
由仰慕偶像提升到崇拜,這些偶像崇拜者,如今香港一般俗稱「粉絲」,這個詞是來自英文fans的音譯,原本的意思是狂熱的愛好者,或愛好成迷。「粉絲」是近年媒體上出現頻繁的詞,起初主要見於娛樂圈,專指各類明星的追星族;如今則各個界別都無孔不入,任何被力捧的人物,其追隨者都成「粉絲」。例如在內地趣講《品三國》的易中天,他的「粉絲」甚至有些自稱「意粉」以至「乙醚」。
不管是「粉絲」或是「意粉」,這些食品名稱,在中文詞義上實在與偶像崇拜的涵義風馬牛不相及,不過一旦約定俗成,也無所謂了,甚至視之為創意。像詩人余光中,他在香港時,就曾以寬容的態度,接納「粉絲」這個詞,認為把fans譯作「粉絲」很好,特別是那個「絲」字,表示眾數,通常只是一群人,不會太多人。
英文的fans,可解作狂熱的崇拜者,其特徵是著迷、衝動、不理智,甚至有點兒歇斯底里。娛樂界的「粉絲」,大多見於某個年齡階段的心理表現。在心理學上,這種「粉絲」形態只屬表層性欣賞,其特點是追隨偶像的形像特徵,如容貌、身材、髮型、服飾、動作等,並且導致「光環效應」,把偶像身上一切都看得盡善盡美,有如鍍上一層又一層金邊,金光燦爛,光彩照人。
青少年的「粉絲」現象,也許有如青春痘,不必在意,更不用禁制,順其自然,過了某個階段便消失。「粉絲」的偶像,很多時僅代表某種時尚,而事實上,社會上被目為成功的人物,都要靠「粉絲」來捧,他們與「粉絲」互為需要,彼此互動。懂得宣傳的成功人物,都會藉著「粉絲」造勢,通過包裝,或是成立「粉絲會」,甚至出書,千方百計抬高所謂「人氣指數」,形成今日的「粉絲」文化。
其實「粉絲」現象可提升至更高的層次,從表層性的仰慕,變成實質性的欣賞,對偶像的特徵做具體分析,做一個理性而客觀的「粉絲」,對偶像的人格特徵如性格、為人、品德等都有充份的認知,不是只圖情緒的發洩和虛浮的模仿,而是將偶像的優點內化為自我成長的動力。「粉絲」再提升,或成「知音」了,知音難求,伯牙與鍾子期的高山流水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
當然,「粉絲」現象也可以是走火入魔,釀成災禍的。我是想起了中國的十年文革浩劫,偶像崇拜提升到神的地位,神化了的毛主席,紅衛兵做了他的「粉絲」,全都失去了理性,肆無忌憚,無法無天。所以做「粉絲」至少也要保留點科學精神,避免偏見妄想。難怪西方首倡科學方法的培根,認為欲得真理之奧,必先去除四類偶像:一曰坐井觀天的岩窟偶像﹔二曰追隨時尚的劇場偶像﹔三曰道聽塗說的市場偶像﹔四曰囿於一己偏見的種性偶像。這四類偶像,值得作為今日「粉絲」一族好好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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