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3/2016
分手需要理由嗎?
方力申鄧麗欣驚爆分訊,震驚程度蓋過關乎民生政治的新聞,眾口一致話「沒想到」,都追問分手原因,二人承受失戀之苦,仍要做足危機處理,透過經理人公司發出分手聲明,清楚終結情侶關係,但花生友不肯收貨,要的是juicy理由,認為分手必跟劈腿、小三、不忠、逼婚、悔婚有關,兩人互相數落對方或大爆內幕更好,大家都好像沒談過戀愛般,兩個人分手理由可以是簡單如:唔work。
當愛情陰乾了,不因任何傷害對方理由而分手,比起因不忠、家暴等原因分手更痛苦,但緣盡了,或如鄧麗欣說限期到了,再不捨也要分,看方力申獨力面對傳媒交代分手經過,悲從中來,男兒淚失控滑下,那份無力感和無奈,叫人心酸。
當有些事情改變不了,便往好處想,兩人起碼有過甜蜜十年,幸好還年輕,鄧麗欣才32歲,方力申36歲,大把時間再發展新戀情,有健康,有事業,既然唔work,好好放過自己,放過對方,好好睡一覺,睡醒明天會更好。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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