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2012
藝人愛不愛狗仔隊?
周杰倫與小女友昆淩共進晚餐被狗仔隊跟蹤偷拍,大發雷霆,動手打記者,並做出連串反擊行動,包括下戰書於4月25日進行反狗仔隊復仇記。為什麼是4.25?怎樣復仇?周董沒說明,但既高調宣佈了,事情一定要辦得有模有樣,不能丟面。周董需花很大的勁,以他的身價,以他的創作力,值得將時間精力這樣浪費嗎?用來作曲、演戲不是更有建設性嗎?
心裏不舒服當然有表達的需要,被偷拍了,已是吃了虧給狗仔隊,還得賠上時間和精力,豈不是雙重損失?如果反狗仔隊復仇記能一擊「殲滅」所有狗仔隊,從今以後藝人不會再被狗仔隊滋擾,為整個演藝界解除白色恐怖,必定名留娛樂史。不是潑周杰倫冷水,而是他應該知道這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早在1992年,全港演藝人為要反狗仔隊進行封嘴大行動,三天不接受媒體訪問,每個人還戴上口罩給傳媒拍張大合照,以示團結,說要集體抵制傳媒,可是要發放抵制宣言時,卻要傳媒來報導,實在太諷刺,充分反映出藝人對狗仔隊是又愛又恨的無奈。
記者問小豬羅志祥對於周董反狗仔行動的看法時,小豬先不評論周董的做法,很有同行之意;被問到會否覺得被狗仔隊剝削自由?小豬則認為狗仔隊比藝人更沒有自由,因為整天要跟著藝人,要捕捉藝人的一舉一動,很身不由己。這番話當然很令狗仔隊窩心。
經常成為狗仔隊獵物的張智霖更幽默地說已被狗仔隊同化了,已不覺得有狗仔隊的存在了,又說有狗仔隊跟著就如請了保安,不怕兒子被拐走。
在家中赤裸身體被偷拍了全裸照登上週刊封面的黃宗澤則到私隱專員公署申訴,經過九個月調查後,私隱專員公署定出清晰指引,說明大眾好奇心,不等於大眾知情權。在這情況下,Public Interest是指大眾興趣,不是大眾利益,黃宗澤一張裸照替全港藝人買了個保險。雖然如此,黃宗澤稱他是對事不對人。
周杰倫要杜絕狗仔隊或規範狗仔隊的偷拍行為,就應循類似途徑出發,而非浪費寶貴時間做些搔不著癢處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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