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14

法思想家盧梭: 自由是永不做不願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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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這星期介紹法國思想家盧梭的一句話:「人的自由並不僅僅在於做他願意做的事,而在於永遠不做他不願意做的事。」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生於1712年,死於1778年。他是啟蒙時代法國思想家、哲學家、政治理論家和作曲家,他的《社會契約論》提出人民主權及民主政治哲學思想,深刻影響了啟蒙運動、法國大革命和現代政治、哲學和教育思想。

 

  上引這段話是對自由人與奴隸的區別,作出清晰定義。許多人認為,自由就是做依從自己意志的事,但其實更重要的是不做不願意做的事。中國大陸文革期間,許多人被迫批判和揭發自己的父母,或敬愛的老師長輩,被迫唱紅歌跳忠字舞,被迫說些違背心意的話。明知是假話,也要照說;明知揭發批判的不是事實,也要照樣去揭發批判。在專權政治的壓迫下,人不僅沒有說真話的自由,甚至沒有不說假話的自由。這種不得不做自己不願意的事,是奴隸生活中最悲哀的一頁。

 

  但社會上也有些人,做不願意做的事,不是被強權所逼,而是基於個人利益的考慮。魯迅說:「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為生活而做自己不那麼願意做的工作,那不是為錢而出賣自由;為錢而出賣自己的良知,做違背自己信仰和價值觀的事,那才是出賣自由。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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