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9
數數旅遊失禮事
在上海,遇見過穿睡衣的男女,走在大型商場的超市內shopping ……
來面試見工的女孩,是穿短褲的……
那時,就領略到有些人對時、地、服的禮儀仍未認知全面。其實,嚴格來說是時、地、行為,因為著裝本來就是算在行為之內。因為,著裝會製造了當事人自己不認同、卻其實存在的影響力。而行為,也呈現了禮儀的層次表現。
早前去了昆明的石林。石林是一個要步行來回約兩小時的戶外旅遊點。雖然,石林內的路是建造得很好,不算崎嶇難行;但畢竟是戶外景點,天然奇境,也要上上落落好多石級,石級有高有低,也有路面不平的時候;加上是下雨之後,地面多少有點因濕滑形成的危險。通常行這些地方,都是穿上以便行山的服裝裝備,就算不是穿上行山裝束,也是普通的casual wear輕鬆便服。但是,當日在步行的過程中,卻發現有女孩穿上短而窄身的半截裙,加上黑絲襪,腳踏短boots。
難怪同行有人笑說,奇境不獨是石林的山石,還有這位女孩的衣著觀念!有謂不時不食,穿衣道理相若;也需要基本認知,免得自己製造危險也造成無知失禮。
之後,行到在休息處稍事休息,卻聞到傳來陣陣的香煙氣息。原來,有位穿上西裝的中年漢(裝束跟上述女孩有異曲同工之妙吧?!),以他個人的方法來欣賞這個自然美景,就是點著香煙來邊看風景邊從鼻孔製造「騰雲駕霧」!真是天有天上自然意迷朦,人有人造的煙矇矇?!
「穿裙行石林.點煙賞自然」這兩宗可能都未算「罪」,前者是觀念認知;後者,是行為認知。還有第三宗,關乎行為品格。
遊石林,如要從最高處欣賞美景,得先捨級而上走到一個小亭。但由於石級路很窄小,只容一人之闊度的;為方便遊人,設計的做法是這邊單程路上,那邊單程路下。其實,有指示牌之餘,也有工作人員在協助指引,石林這個做法本來既清晰,又照顧周到。奈何,總有些人可能性格及文化教育問題,又總有人怕「執輸」、「墮後」的行為性格,總要「爭先」;所以,即使有工作人員又好,有指示牌也好,難調難服(馴服)的人,都總會有自我主意,或是貪自己方便,或是糊糊塗塗就算;所以,有人從上的地方下去。
一個人破壞規矩,之後就「陸續有來」;於是,弄得上不成,下不去;兩方「人馬」對峙幾秒又再蠕動蠕動。這種也是嫌涉到禮讓之禮儀事。看來,孔子論語提倡的「讓」,不少人是「知而不做」。
其實,要說旅遊禮儀的確還有不少。例如付貼士小費態度,例如購物時的言語反應,例如對駕車師傅、導遊等等的態度;當中都反應了個人的風度、禮儀;個人質素,高下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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