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管理人要識講、識做、識教
「下屬不懂,責任在於上司;下屬不明,責任在於上司;下屬不肯做,責任在於上司;下屬沒發揮,責任在上司;下屬不成才,責任也在上司。」
這樣說,好像是下屬推卸責任的託辭;既不自我反省,又有謾罵成分。
不過,這不是一般人說的,而是許多年前出自前大家樂集團主席陳裕光博士之口。
曾有機會主持一個由陳先生演講的座談會,以大家樂的成功經驗看管理,他巨細無遺的管理風格卻不流於苛刻,反而令人感到他是個有心有力的管理人。
他說任何一個管理人都像一個田徑教練,有責任去教好運動員,令他成長,令他成功。可惜許多管理人卻以:怎樣教那些下屬,他們都不懂,不如不教;教了他們,他們也不會用,不如不教;教了他們不久,他們就辭工,不如不教;況且教人好煩,不如不教。
這些理由會令一家公司的活力不夠,凝聚力不足,而且經驗不能傳承,又如何能做到第一流的企業呢?
曾出席過超過數百場這樣的座談會,擔任主持也超過百次,卻鮮有聽到如此理論和實際結合得天衣無縫的講座。
其中還有幾句切中要害,大意是:一個管理人,識講只代表他掌握了事物的表象,識做代表他掌握了全部,識教則代表他掌握了事物的關鍵。
工作多年,閱人無數,識講的人最多,識做的人少,識教的人更是鳳毛鱗角。不懂傳承的管理人說甚麼自己一流?沒有傳承的公司談甚麼企業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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